问题 | 员工被羁押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员工被羁押原则上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被判刑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 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虽然羁押期间公司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如果被羁押的员工,经过调查以后又被无罪释放的,理论上员工就可以要求公司违法辞退这件事情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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