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缴不足股东有权查账吗 |
释义 | 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账权行使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对于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并无限制。另外,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一、股东查账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的性质决定了查账权的范围,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模较小,股东享有的查账权更宽松,也更容易行使,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第一、书面申请:股东向公司提交查帐的书面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查帐的目的、会计账簿的起止日期等。第二、法院诉讼:除非公司证明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不得拒绝股东正当的查阅要求。第三、查账主体:能够行使知情权要求查账的必须是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 二、股东可以向谁请求公司提供咨询 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公司提供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咨询。 三、股东对公司知情权的限制 股东的知情权的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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