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怎么样?哪些是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的? |
释义 | 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怎么样?哪些是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的?一、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节级别管辖分以下四个级别,其中包括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1、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大家了解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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