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丧葬费有哪些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一、民事诉讼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医疗费,分为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二、误工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必须治疗或休息造成的误工损失,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四、护理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称为“陪护费”,仅指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即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为:平均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六、残疾用具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造成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的器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更换安装费用。七、丧葬费,包括尸体存放费、运尸费、火化费、殡葬用品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和赔偿年限不同。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十二、营养费。十三、死亡赔偿金。 二、医疗事故的鉴定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责任包括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主要责任是指专家鉴定组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后,认为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事故一般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丧葬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确定的,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医疗事故丧葬费包括运尸、租赁追悼场地,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入费等合理费用。丧葬费的支出一般应根据当地丧葬费的标准及有关殡葬部门开具的发票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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