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般以合法权益受损为前提,限制在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额内。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弥补另一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它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法律分析 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般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前提,以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度。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指的是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害赔偿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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