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争夺权:三个月大宝宝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
释义 |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女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时间与女方生活、无其他子女、女方有利于子女成长、子女与外祖父母生活并得到照顾、十周岁以上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女方可准备相关证据,如户籍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关注子女证明、对方子女情况证明、对方不良行为证明、外祖父母照顾证明、子女要求证明、女方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证明。 法律分析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子女年龄小于两周岁、女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时间与女方生活、女方无其他子女且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子女与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愿意帮助照顾、十周岁以上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女方具备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女方可准备相关证据以争取子女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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