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后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因为合同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业主就不需要交物业费。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一、物业查验费该由谁承担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也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承担主体与承担方式。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提前对查验费用达成一致约定,避免因一方拒绝承担查验费用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民法典拒交物业费理由 民法典拒交物业费理由。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具体理由如下:1、验房不合格;2、物业费生效时间以交房为准,还未交房就要求缴纳物业费;3、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擅自提高物业费;5、物业资质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物业费不交被起诉的后果 物业费不交被起诉的后果是业主无法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首先法院会进行调解,若判决后会要求业主及时缴纳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若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业主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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