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搡未造成伤害够治安处罚吗 |
释义 | 要看具体伤势鉴定的结果。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推搡他人治安处罚的问题,推搡他人如果没有造成伤亡等后果,只是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民间纠纷,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可对另一方进行批评警告,并进行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就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刑事和解的,一般都会予以刑事拘留。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微伤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组织双方进行治安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会予以治安处罚。通常来说,构成轻微伤基本都会予以治安拘留。 如果经鉴定尚不构成轻微伤,仍然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只是在实践中,这种情况下通过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一般以罚款居多,治安拘留的可能性不大。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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