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无法协商子女抚养权,法院将根据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以及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作出决定。两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但如母方有传染疾病或抚养条件不足,子女可随父方。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一方做过绝育手术、子女与其生活时间长、或患有疾病等,可优先考虑随该方生活。父母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子女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子女,可作为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八岁以上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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