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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终结结案的司法解释
释义
    终结执行结案的司法解释,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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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