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你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待伤情稳定之后再去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不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应当支付你的医疗费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给你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至于你能评到几级伤残,是鉴定机构依据你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来评定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