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收到交通处罚决定书,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
释义 | 如果在丢失了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后,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去处理。交警会在电脑上打出违章记录,并开具正式罚款收据。如果是电子眼违章,可以在交警网查到后到交警队去处理。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否则将每天加收罚款金额的百分之3。 法律分析 如果丢失的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那么可以不必过于担心。这只是一种告知单,记录了违章行为的发生以及处罚措施的基本信息,不影响实际的处罚执行。 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把行驶证、驾驶证交给他们,他们会在电脑上打出违章记录,并开具正式罚款收据的。 (二)如果是电子眼违章,上当地交警网查一下,查到了就去交警队处理。 (三)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 (四)如果是被拍照的话,接到通知单之后就拿着通知单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去确认罚单,签名后拿着通知单道邮政去缴纳。 要注意,无论是那种情况都要从接到罚单那天算起15天内办理,超过的话就会每天以罚款金额的百分之3加收罚款。 结语 无论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还是电子眼违章,都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处理。如果丢失了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不必过于担心,它只是一种告知单,不影响实际的处罚执行。如果被拍照,也可以前往交警部门确认罚单,缴纳罚款。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必须在15日内缴纳。如果逾期未缴纳,将会每天加收罚款金额的百分之3。所以,不要忽视交通违章罚款,及时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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