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2.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3.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购买的在用但未办理过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4.办理时限 自通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止。 5.工作时间 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