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车辆管理所收到机动车所有人补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受理15日内补发号牌。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换发号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应提交以下凭证、证明: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3、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4、、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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