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书面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人数的副本以及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