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
释义 | 一、车祸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1、车祸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如下: (1)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2)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投诉 1、向总公司投诉,投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向总公司投诉,拨打客服电话反映诉求; 2、向保险业协会投诉,中国保险业协会作为保险业的自律机构,也可以受理投诉问题; 3、向保监会投诉,拨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然后和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等待保监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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