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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役和刑拘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关于拘役和刑拘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
    一、拘役和刑拘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刑拘的区别包括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等。
    1、性质不同。
    (1)拘役是刑罚方法。
    (2)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3)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
    (4)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3)司法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
    (4)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
    (1)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司法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2)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
    (1)拘役的依据是《刑法》。
    (2)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3)司法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4)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什么情况下判拘役?
    1、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一般都会被判处拘役。
    此外,以下情形也有可能会判处拘役: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2、判处拘役的适用条件
    (1)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凡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且无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为最轻刑罚直接适用。也可对于罪该处以有期徒刑,但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罪犯,作为从轻处罚的刑种予以适用。
    (2)当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该种罪法定最低刑时,拘役可直接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但判处管制又嫌轻,可以直接适用拘役。如果本应适用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但具有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即可作为从重或从轻量刑结果适用。
    (3)当有期徒刑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如果犯罪分子本应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限(6个月),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需要减轻处罚的,拘役可作为减轻量刑结果适用。
    相比较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言,拘役的刑罚是比较轻的,法院在判处刑事处罚的时候,需要遵守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与拘役等不同的是,刑事拘留并不属于刑事处罚,与逮捕等一样,刑事拘留也仅仅只是一种强制措施。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关于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
    一、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缓刑和拘役的区别在于性质是不同的。拘役是在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期限不超过一年,而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考察,假如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拘役也是一种刑罚,只不过是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会留有案底的。
    1、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
    1、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一种刑罚。
    缓刑是指判处了犯罪分子刑罚之后,暂不执行刑罚。
    2、拘役是刑罚,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应该是不能准确的来比较,通常来说被判拘役的会轻一些。
    被判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3、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因此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还真没法比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因为涉嫌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之后,会移送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作出判刑,若是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那么将会对此判处拘役。被判处拘役之后是可以对此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条件。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只要其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非法拘禁罪缓刑的相关内容。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非法拘禁缓刑使用条件有哪些,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刑拘和行拘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刑拘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1、刑拘和拘留的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
    2、地点不同。管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
    3、待遇不同。管制即使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理论上有政治权利。
    坐牢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二、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三、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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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