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但需符合合理、必要、公正的原则。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出庭、会见当事人和其他必要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2.《律师执业规则》第十三条:律师代理案件需要发生的差旅费、餐费、住宿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复印、传真、通讯器材使用费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计算,必须合理,符合公正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请求指定律师的,应当自行承担律师的费用。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经济状况予以减免或者代为支付。 总之,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应当以合理、必要、公正的原则为基础,由委托人或者当事人承担,如确实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可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