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状、证据,以及不出庭的,不影响开庭,劳动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一般劳动仲裁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也不提交证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会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被申请人拒不到庭,或者中途无故退庭的,仲裁委有权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