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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过治安处罚能否当干部
释义
    一、受过治安处罚能否当干部
    治安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参与村干部选举,由于剥夺政治权利属于刑事处罚,所以受过治安处罚是能当干部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二、召开村民会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召开村民会议需要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如果有特殊需要,还可以允许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参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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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