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效力是否一定大于欠条的效力? |
释义 | 一般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除了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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