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法医鉴定有疑问可以重新鉴定吗? |
释义 |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情形包括:原鉴定人无资格、原机构超出业务范围、原鉴定人未回避、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并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接受重新鉴定的机构资质一般应高于原鉴定机构。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拓展延伸 重新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重新鉴定的程序和要求通常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当派出所法医鉴定结果存在疑问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程序上,需要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理由。申请经审查后,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决定是否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要求可能包括重新委托其他法医机构进行鉴定,并确保鉴定过程公正、独立、客观。重新鉴定的结果将作为参考,但不一定会改变原始鉴定结论。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条件包括鉴定人资质、鉴定机构范围、回避情形、异议理由等。重新鉴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需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理由。重新鉴定结果作为参考,但不一定改变原始结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第四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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