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期间需要注意防止律师或其他人员的诱导和威胁。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有权利获得合法的辩护和律师援助,并且被保护不受任何形式的威胁或恐吓。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由选择辩护人,也可以申请国家指定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委托人的案件中,应当忠实、勤勉、保守委托人的秘密,不能泄漏委托人的秘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威胁或恐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机关工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处或者拘役或者管制。” 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保持冷静,对于任何形式的威胁或诱导都要保持警惕,可以要求律师或监狱工作人员在场,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如果发现律师或其他人员有违法或不当行为,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