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什么呢 |
释义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电子身份证能领结婚证吗 电子身份证不能领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二、离婚了想复婚要怎么办 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女方不拿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女方不拿户口本不能领结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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