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投诉不给工资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以下材料:投诉文书;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证据;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人社部关于实施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