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个人注册商标的要求有哪些? |
| 释义 | 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有下列要求: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商标图样、商标代理委托书、注册商标所选择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等材料;个人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有独创性。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司法解释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是指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严重。其中属于“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情形有: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二、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内容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 三、商品的通用名字可否注册成商标 注册商标可以含有商品的通用名字,但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 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仅含有商品通用名称的标志显然不具备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特征,所以不能注册为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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