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工作。 以下条件满足一条即可申请: 3、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 5、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二、基本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三、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的,在收入证明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即可,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