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的抚养费是否能够减少 |
释义 | 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但是需要满足一下条件才能减少抚养费的支付: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一、离婚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付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全部。 二、怎样要求子女抚养费减免 减免子女抚养费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承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 (二)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 (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继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