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我在外地,父母可以帮忙代理吗 |
释义 | 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如果本人不在,那么双方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不能离婚。但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当事人一方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庭的,那么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之后也是可以不到庭。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仍旧需要当事人在场才能离婚。 一、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即使委托了律师的,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也需要亲自到场,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该当事人需要书面向人民法院提交意见。如果当事人无法表达自己意见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如果当事人有一方下落不明的,则此时要求双方都到场,此时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要求及全文 原则上没有条件限制,只要夫妻一方想离婚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我国法律对于起诉离婚并没有限制性条件,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想要离婚但是就财产、债权债务、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于是否能够判决离婚以及其他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法院的判决。 三、离婚本人不到可以写委托书吗 离婚本人不到可以写委托书。协议离婚是必须夫妻双方一起去办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消失的情况,法院最终做出离婚判决,也不是要对方实际出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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