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变更?"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合同已履行,仍可进行变更。用人单位若欲变更合同,需提前与劳动者协商,并书面确认。 法律分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劳动合同即使已经被履行,仍是可以变更的。即如果用人单位如想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并且要采用书面形式。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涉及多个方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变更可以涉及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岗位调整等内容。然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的限制。例如,变更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变更应当经过书面协议,并且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变更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有权拒绝变更或要求恢复原状。因此,劳动合同变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工资、工作时间等,但必须符合法律限制,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变更或要求恢复原状。劳动合同变更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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