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公务员病逝后家属能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享受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的标准根据不同时间段和职位级别而定,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由亲属自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也根据时间段和农业/非农业人口而有所不同。支付渠道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企业管理费用中支付;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则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分析 一、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有哪些补助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二、支付渠道 1、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2、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延伸 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的经济保障与福利措施 公职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以享受多项经济保障与福利措施。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遗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葬礼和后续的相关费用。其次,遗属还可以申请抚恤金,作为对失去家庭经济支持者的补偿。此外,遗属还有可能获得抚养费,以帮助他们维持生活。对于未成年子女,他们还可以享受教育资助,包括学费减免、助学金等。此外,遗属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多项经济保障与福利措施,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保障生活质量。 结语 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享多项经济保障与福利措施。丧葬费用可用于支付葬礼及相关费用;抚恤金可作为经济支持者的补偿;抚养费可帮助维持生活;未成年子女可获得教育资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也可申请。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享多项经济保障与福利措施,保障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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