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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股股东权利义务是什么
释义
    干股需要有效的赠股协议作为前提,协议具有约束作用,股东资格确认以协议为准,股东的权利义务由协议确定,干股股东需承担外部义务。若赠股协议存在瑕疵股份,先认定为正常股份,不足时才视为瑕疵股份。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如股利请求权和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是对外义务,与一般股东相同,因为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如果干股股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应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其不足的情况下才被认定为瑕疵股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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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