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7、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的流程具体如下: 1、双方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记录员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 3、记录员向双方讲明离婚登记的条件; 4、记录员咨询双方的离婚意愿及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同意; 5、若双方对财产及债务等事项意见一致,则要填写一份离婚声明书,并在上面签名; 6、两人必须在监督员面前亲自在协议上签名。该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登记员要对两人的证件、材料及声明进行审核,若满足条件的,则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发放离婚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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