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你好,我朋友身上带有12多克B毒(没提纯的),当时他们是两个人一起被抓的,另外那个人在被抓后就给放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应该是警察指使被放那个人的,现在我朋友自己只承认毒品有一部分是他的,另一部分是被放那个人的,自己的部分用来自己吸食,而且没有上下家.现在公安是按涉嫌运输向检察院报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应该怎么算?有没有缓刑的可能? 律师解答: 1、本案的定性存有一定的争议,如果有证据证明持有的毒品是为了运输,那么应当为运输毒品罪,现在关键是要看被放出的人的供词.如果涉嫌非法运输毒品罪,而查获的数量为12g,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就不可能适应缓刑了。2、如果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究竟涉嫌何罪,要待律师阅卷和会见你朋友后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建议你们聘请律师维护你朋友的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