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实填报即可,务农可以填家庭住址,在外工作应有单位名称。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四)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信用助学贷款的合同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及以下要素: 1.借款人所在学校、院系及专业的名称。 2.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借款人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4.已婚借款者应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 5.借款人家庭地址。 6.还本付息方式。 7.金额、期限、利率、违约罚则。 8.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和贷款人的签字(或公章),并备注以上有关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9.借款人承诺按时履约还款,并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向贷款人提供有效联系的方式。 10.其他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