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正当理由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十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的协议、父母一方的过失行为、子女的意愿以及子女的最佳利益等。程序方面,一般需要通过法庭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来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法庭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以及子女的权益,做出最终的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特定程序进行。父母双方协议、过失行为、子女意愿和最佳利益等都是考虑因素。通过法庭提起诉讼,提交证据和证人证言,法庭会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和子女权益做出决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