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法定代表人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 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