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财务人员要跟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财务人员要跟多长时间 1、关于破产清算财务人员要跟多长时间,法律中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 2、财务人员要进行破产清算的,如要离职,要经过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二、清理公司财产的内容包括哪些 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 (2)接管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等; (3)要求占有公司财产的第三人返还财产,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4)接管公司债务。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随后,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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