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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人在上海怎么办理离婚
释义
    法律分析: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二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离婚。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因为暂时没有异地协议离婚的政策。因此,如果想在生活地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居住证或相关居住证。除了户籍所在地以外,其他地方都不能办理离婚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衍生问题: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2023年通过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的离婚申请。三十天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没有申请领取的,就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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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