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各项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以及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