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补交后多久可以用,在此期间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医保断交的当月就意味着使用医保报销的待遇就停止了,在断交期间,因生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就不能使用医保报销。若是继续缴纳也不一定能即时享受医保待遇。这要根据断交的时间而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医保中断不超过3个月 如果医保断交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继续缴费后,医保的报销待遇将在次月生效,不会有缓冲期。例如你2月份医保费用没有缴纳,那么你三月份将不能使用你的医保,若在三月缴纳医保费用前,继续缴纳医保了,那么四月将能继续使用医保报销了。 (2)医保断交超过3个月 如果医保断交在三个月以上,甚至是超过1年或更久,那么就会产生6个月的等待期,即使继续缴纳医保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只有累计缴纳6个月后,医保待遇才能回复。 据了解城镇职工医保是没有办法补缴的,设置等待期,主要还是为了督促广大参保人员不要轻易中断医保缴费。 怎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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