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抢劫罪中有结果加重犯。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情形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的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抢劫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