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真相:事实婚姻面临的挑战 |
释义 | 事实婚姻无需离婚手续,但分财产和抚养权需达成协议或诉诸法院。根据《民法典》,夫妻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但需有合法婚姻。协议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登记,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一方要求离婚可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如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重婚、家暴、赌博等行为导致感情破裂也可准予离婚。失踪宣告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并不需要离婚,离婚的前提在于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换句话说,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不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就能够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对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第一种方式就是协议离婚的方式,第二种方式就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事先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事实婚姻的解除并不需要离婚手续,但涉及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离婚协议应书面并包括对子女、财产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若一方失踪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