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种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
释义
    对本案如何定性有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属正当防卫。理由是:
    (一)本案中,金某不是故意将水泼在了刘某身上,且金某及时向刘某解释,刘某却不依不饶,由骂到打,从而引发本案。可见,本案是由被害人的过错引起的。
    (二)被告人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迫使刘某停止对其哥的人身侵害,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是合理合法的。
    (三)王某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被害人的侵害虽仅限于拳打脚踢,但刘某身高体壮,又借着酒劲,其侵害很可能致金某伤亡。另外,被告人所持凶器是顺手从墙边捡的,可见其不是有预谋的伤害。因而,防卫的条件和强度都是与侵害相当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属防卫过当,不应按故意伤害定罪。理由是:
    (一)王某的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行为。
    (二)王某的哥哥虽受到不法侵害,但这种侵害仅限于拳打脚踢,属一般的侵害行为,尚不能证明它已危及到其生命。实际上金某的损伤也只是轻微伤。从防卫的紧迫程度看,王某可以从容地选择更缓和的方法来制止侵害,而他却不计后果,持致命凶器击打被害人要害部位。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却放任它的发生,致使被害人死亡。方的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应定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一)本案发生双方均有过错。被害人刘某酒后寻衅滋事,出言不逊,引起对骂,但金某先动手打段,从而引起双方厮打。段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责任,但金某的过激行为是引发本案的另一重要原因。案发前因应视为双方过错。
    (二)厮打中双方互有侵害,曾一度将段按倒在地,段全身亦多处受伤。在正当防卫中,防卫方则完全处于被侵害地位,因而不能将打架时的一方暂时处于劣势,就视为其受到不法侵害。
    (三)王某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方到现场后,既不问缘由也不拉架劝阻,而直接持木棍攻击被害人,其动机只能是报复伤害而非制止侵害。
    (四)从以上分析看,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引起的互殴案件,双方均有过错互有侵害,方的行为既非正当防卫也非防卫过当。只有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才能正常引导纠纷双方相互克制、化解矛盾,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笔者同意上述第三种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0: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