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光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比减刑法’是我们执法实践上的一个创新,采用‘对比减刑法’,监狱在提请判刑这一执法环节上更趋于公平公正。”张海宇说,提请减刑前,监狱对具备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摸底统计。在初步审核后,依据服刑人员减刑考验期、减刑间隔期、减刑幅度、行政奖励处罚、改造表现认定等情况,结合监狱提请减刑比例、指标,制定统一标准。达到标准的由各监区按初步分配指标呈报。监狱根据监区呈报情况,打破监区界限进行横比,在全狱够标准的服刑人员中进行优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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