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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滞纳金吗
释义
    在借款合同中不能约定滞纳金。滞纳金是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所以是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具有国家强制性。而签订借款合同,是在平等的民事关系主体之间,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什么叫合同的关系?
    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签订合同可以说是当下保障自身利益的一种途径,至于究竟能不能保障,还要看合同当中的条款约定,如果约定的内容对自己不利的话,自然也就无法起到保护作用。而签订了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也就有了一种合同关系。
    二、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约定,但是不能同时支持。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约定逾期利息是合法的,约定违约金也是合法的,那就产生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借款合同中,是否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当事人同时提出关于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的,能否得到支持?
    当事人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但是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不能同时得到法律的支持,只能择一。
    具体而言,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在性质上都是属于对于当事人违约的一种惩罚方式,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当特别法和普通法对于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其一。逾期利息是《民法典》的规定,是特别规定,而违约金是民法典的规定,属于一般规定,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之中对于只要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都可以进行约定,因此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在诉讼中,当事人同时提出该两项诉讼请求,因为两者的性质相同,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就不能同时予以支持,只能择其一。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综上,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如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都有约定的,应优先适用逾期利息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逾期利息,仅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条款合法有效,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仲裁与行政裁决有什么不同吗
    仲裁与行政裁决有不同。
    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2.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3.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4.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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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