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有没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效。可诉请法院确认阳合同无效,并按照阴合同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涉及到阴阳合同,即黑白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同时签订两份合同,除价格条款存在差异外,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 此类合同出让方和受让方人为抬高了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属恶意串通,其他股东是根据阳合同价格标准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股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欺诈行为而作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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