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调查人员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取嫌疑人的口供,包括利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嫌疑人应当保持冷静,合法合规地应对调查人员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嫌疑人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调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者诱骗嫌疑人、被告人作伪证或者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言,或者以其他方法妨害司法公正。 第六十三条 在调查、起诉和审判中,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辨认人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条例》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调查犯罪活动,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但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务。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调查犯罪活动,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调查对象和有关人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利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作伪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四十七条 在刑事诉讼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干扰司法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如果调查人员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嫌疑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