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和受托人能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委托人和受托人能随时提出解除合同。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解除委托合同,应当赔偿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解除委托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一、民法典三方房产居间合同怎么解除 居间合同现在叫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居间人)接受一方的委托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实际上双方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订立和成交。其实质是委托合同,而且当事人是委托人和中介人双方,因此中介合同的解除适用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三、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怎么承担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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