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一方自愿承担债务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因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可以确认该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若认定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